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 年12 月3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南区北大青鸟大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监事张永利先生、胡卫华先生、焦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张永利先生、胡卫华先生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重组转让的议案》:
    鉴于麦科特集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经营存在巨大的困难,历年多次追收均未有结果,欠款收回无望,为彻底解决公司与麦科特集团长期大额欠款所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意通过本次债权重组方式将拥有的对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5755.79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0 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 票,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 年12 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