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博讯
    股票代码:600083
    名称: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篁村周溪工业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广彩城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523077
    联系电话:0769-22986501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地授权和批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博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提 示
    根据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盈丰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福地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SST博讯6,800万股国家股(占SST博讯总股本的29.57%)。国务院国资委2005年6月19日以《关于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转让,并于2006年11月15日批复《关于延长<关于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有效期有关问题的复函》将有效期延长至2006年12月31日。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地总公司 指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收购方/盈丰公司 指 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
SST博讯/上市公司 指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 指 收购方于2004年向出让方购买出让方持有的SST博讯6,800万股国家股(占SST博讯总股本的29.57%)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福地科技总公司与盈丰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指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原名:广东彩色显像管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篁村周溪工业区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捌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炳安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19001100823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900198059533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国家专营、专控项目)
    经营期限:长期经营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广彩城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523077
    联系电话:0769-229865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及股权结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及股权结构图:
名称 持股比例
东莞市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0%
东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蔡炳安 总经理 440106411109121 中国 东莞 无 任SST博讯董事
张棪文 副总经理 442527441027001 中国 东莞 无 任SST博讯董事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任何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出让方福地总公司持有SST博讯5.05%的股份,收购方盈丰公司持有SST博讯29.57%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26日,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截至签署之日,福地总公司持有SST博讯的79,618,194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34.6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盈丰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福地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SST博讯6,800万股国家股(占SST博讯总股本的29.57%),成为该公司的一大股东。而福地总公司仍将持有SST博讯的11,618,194股国家股(占SST博讯总股本的5.05%),并对该剩余股份仍保留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二、股份转让协议
    2004年11月26日,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受让方: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1、转让股份的数量:68000000股
    2、比例:占SST博讯股份总股本的29.57%
    3、性质:国家股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安排等情况
    1、转让价款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SST博讯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0.08元为基础,参照SST博讯2004年第三季度的每股净资产,确定每股的转让价格为0.1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680万元,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为现金。
    2、 付款安排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收购方向本公司交付定金136万元。并且收购方和本公司应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共同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临时保管上述协议约定转让的股份和将余款544万元现金存放于指定银行帐户的手续。自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向收购方转让股份事宜的全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起十五日内,收购方向本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余额544万元。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条件同时具备后该协议生效:
    (1)中国证监会在收到收购方编制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
    (2)本公司2001年所承诺并公开披露的"长期(三年)持有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79,618,194股国家股股权"的承诺义务因期限届满而自然解除;
    (3)本次股份转让报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4、特别条款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对于基准日(SST博讯《审计报告》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涉及上述转让股份发生的损益由收购方承担,本公司承诺基准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不对SST博讯的董事会进行改组。本公司持有、控制的SST博讯的其余未转让股份共11,618,194股(占总股本的5.05%)不委托收购方行使股权,仍由本公司自行独立行使。
    5、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其他安排
    除《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内容外,协议双方未就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设定任何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6、政府审批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已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福地总公司本次转让的68,000,000股SST博讯股份股权中,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四、SST博讯股份控制权的变更
    (一)基本情况
    福地总公司为SST博讯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盈丰公司将成为SST
    博讯的第一大股东。
    (二)对股权受让方调查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
    1、盈丰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未发现其成立以来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发现其有设计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主体资格要求。
    2、未发现盈丰公司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发现其成立以来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及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占用SST博讯股份资金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SST博讯的负债、未解除SST
    博讯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SST博讯利益的其他事情。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买卖SST博讯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炳安
    签署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福地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福地总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4、福地总公司向盈丰公司转让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批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双玉路7号
    股票简称 SST博讯 股票代码 60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东莞市篁村周溪工业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79,618,194股 持股比例: 34.62%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68,000,000股 变动比例: 29.57%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为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蔡炳安
    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