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2月4日讯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又传喜讯。今年1-11月份,全省地税部门征收的社保费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大关(不含深圳),达到534.7亿元,同比增长23.9%,增收103.3亿元,综合征缴率达98%,已超过去年全年全省组织的社保费478.0亿元。 预计2006年全年,广东省地税部门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将达到600亿元,继续领跑全国各省(直辖市)。
据统计,从2000年1月至2006年11月,广东全省地税机关共征收社保费2378.9亿元(不含深圳市本级),年均增长率达30%,征缴率均在97%以上。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0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139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6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162万人。广东省已经成为全国社保体系中参保人数最多、社保费征收总额最大的省份。
广东省从2000年1月率先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的全面改革,社会保险费交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障制度走上了一条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计发的路子,避免了收支一条线带来的潜在风险。广东地税社保费征管模式由最初的被动“代征”,到按个税申报社保费,强化社保费征收的法律刚性,再到2003年推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模式,经过近七年的实践和探索,已逐步建立起适合广东省社会保险发展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运行顺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展。
广东地税经过将近七年的努力,社保费征收工作成效明显,强化了社保费征收的执法刚性,降低了社保费征收成本,减轻了缴费人的负担,为规范筹集社保资金创造了条件。广东大部分地区的社保基金从以前收不抵支向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转变,社保基金收入及基金结余总量持续位居全国首位,2005年,广东社保基金滚存结余已达到1017亿元,比2004年增加237亿元,增长30.4%。广东省社保基金收入及基金结余总量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的支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