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监局近日通报了近期对济南市银行业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检查情况。据此,山东省银行业监管部门将从管控风险、规范业务经营等方面,严把贷前准入、贷中审批、贷后监督各个“关口”,确保全省房地产信贷稳健运行。
山东银监局近期对全省房地产信贷业务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济南市银行机构的房地产信贷业务。 总体上看,被抽查的房贷业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担保不落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成数和期限不符,以及发放虚假按揭贷款等,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问题和住房开发贷款资本金比例不足问题尤为突出。
山东银监局局长王进诚介绍,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将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更为明确细化的规定。
同时,加强“三不准”,严把信贷闸门。其一,各银行机构不准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其二,不准对资本金没有到位或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5%,并保证与贷款同步到位。其三,不准发放任何形式的房地产“假按揭”贷款,比如开发商通过个人虚假购房套取贷款、伪造产权证明作抵押进行虚假按揭等。凡违反“三不准”的,山东银监局将一律叫停该机构的房贷业务,并追究其领导责任,坚决遏制各类房贷违规现象。(记者 王菁华 通讯员 朱贺)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