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8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吴岩、陈明理、冉晓明、吴国康、陈克俊、李英杰、尤建新、任淮秀、于君廷均亲自参加了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以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抵偿德隆及其关联公司欠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抵顶德隆及其关联公司欠款的公告》。
    2.关于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岩、吴国康、陈克俊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报告书》。
    3.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出售辽宁瑞豪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3、4项议案详细内容见《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5.关于王淑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王淑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其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