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仇兆燕)从本月起《北京保险行业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规范(试行)》(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根据《规范》,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理赔业务实际情况,建立小额给付案件快速理赔机制,为客户及时理赔提供便利,同时要求公司必须明示疾病保险的理赔标准。 而目前在京城的部分保险公司,百元左右的赔偿已可立等可取。
《规范》是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共7章33条,主要内容包括保险销售、业务承保、保单维护、理赔处理、咨询投诉等方面,并对保险公司的每个部门、每个工作流程提出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要求。
保险理赔要及时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涉及的投保人多,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尤其是健康保险,险种自身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易引起争议和纠纷。”保险行业协会表示。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间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依据理赔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来决定。
而《规范》则提出:对于符合索赔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不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对于10个工作日内尚无法确定处理结果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将处理进展情况通知客户。
《规范》还指出,保险公司应建立理赔应急机制,便于应对突然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
理赔标准应明确约定
目前整个保险市场的主体越来越多,而对于疾病保险的理赔标准部分公司并未明示,由于消费者与公司的理解不统一,引发了不少纠纷,例如今年两位友邦保险公司的客户,就因此将友邦告上了法庭,并由此引发了一场重大疾病险保死不保生的风波。
《规范》指出,对于疾病保险,保险公司应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疾病种类及其赔付标准有明确的释义;对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应对保险责任的赔付标准及赔付方式有明确的约定。保险公司如对就诊医院有限制,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就诊医院的级别或范围。
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同时,行业协会表示,今后协会还将采取定期检查,协会将组织产、寿险公司进行互查,每半年各组织一次;不定期检查,工作小组每年不定期检查至少两次。采取以上两种方式以便让《规范》落到实处。而检查结果除了报告监管部门外,适时还将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聂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