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琰)明明购买的是人民币计价的商品,刷卡付账时却用外币结算。“用外币结算,将让持卡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多掏相当于交易金额1%—2%的货币兑换费,市场上这种现象屡有发生。”银联人士介绍。记者昨天多方采访得知,对这种损害持卡人利益的行为,银监会已介入调查。
将外币结算境内商品的做法在业内被称作“内卡外抛”,即应通过银联系统进行跨行支付清算的国内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等国际发卡组织系统进行的支付清算行为。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股份制银行卡部人士透露,从技术角度而言,双币卡在境内走外卡网络不存在任何障碍。
除在技术上“有机可乘”外, “内卡外抛”其实牵涉到商业银行自身利益问题。上述卡部人士解释说,在一笔交易中,由收单行向商户代收的手续费率因商户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别,对外卡商户收费为交易金额的2%-4%,而银联卡人民币商户只有1%。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想多捞钱的收单行就会与商户相勾结,让持卡人消费结算走外卡网络。为此持卡人不但要付出一定货币兑换费,还要承担汇率风险。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梁小民指出,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商品也不能以外币计价,“内卡外抛”的做法属非法套汇行为。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