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中服于2006年12月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通知,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12月4日对《关于转让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请
示》作出了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
公司29.9%股份转让给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同意股权转受让双方于2006年6月
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以125,355,750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每股
1.95元人民币)。
    此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复同意了此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1500.0000万股,其中中国恒天集团
公司持有4539.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21.11%,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汉帛公司
持有6428.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9.90%,该股份属非国有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帛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则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