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3.2股股份对价
。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2月2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2月5日。
    5.2005年12月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2月5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5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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