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飞达控股(1100)公布,正就出售其于美国附属公司之若干资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磋商。根据上市规则,建议出售(倘完成)将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建议出售之条款及条件须待磋商及落实后方可作实,而建议出售可能或未必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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