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将对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征收专利费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业内人士的关注,各大媒体也都进行了转载。尽管关于美国对中国彩电新一轮的“封杀”被业内人士炒得沸沸扬扬,很多业内人士都在疑问:中国的彩电会不会重蹈DVD产业覆辙?
2004年春,我国CRT彩电出口美国市场被裁要征收巨额“反倾销”税。 如今,就在国内彩电企业在庆幸平板电视“不受此限”而大量出口的时候,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日前对外公开消息称,依据FCC的法规进程,2007年3月1日之后,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不管哪个国家、地区的彩电企业,要出口电视到美国市场,都要符合ATSC(数字电视)
标准的技术规范。事实上,这个标准背后捆绑着专利,进口电视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那些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有媒体预测每台电视为此付出的专利费可能将高达20至30美元,预计中国彩电企业每年要多支出约10亿美元。
针对该问题,本土主要彩电出口企业TCL、康佳、创维、厦华等日前均表示乐观,并且不会因此退出美国市场。厦华电子新闻发言人解释,美国的专利费新规对所有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电视品牌都一视同仁,也就是说大家的专利费都会有同等增加,因此中国彩电在其他方面的成本优势依然能够显现。
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健则把中国彩电“退市说”称为“炒作”。他表示,专利费的收取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双边认可等多方面事务,目前很难简单地推断此次专利费的多少,“在法律出台的最初就推断专利费的多少很不负责任”。TCL有关人士还透露,目前中国彩电企业正在与美国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磋商,在专利费的收取范围和幅度上进行交涉。他们预计最终很可能会形成不同企业的收费标准不同。
在知识产权方面,我国目前在国际上拥有的知识产权很少,中国仍然是一个技术引入国,而不是一个技术输出国。当然,如果有一天中国企业向别人征收专利费了,那么,中国的企业就真正成长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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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专利费:直到现在,中国每出口一台DVD还要向国外企业交纳20美元左右的专利费用,在国内销售一台DVD也要交纳十几美元的专利费。以至于国内DVD企业的利润近乎于零,许多企业纷纷倒闭。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