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传销案件分级,并制订严格的上报制度和解救受骗群众的方式。5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打击传销行为预案———《重庆市查处重大传销行为工作预案》,即日起到明年8月,全市15个部门将展开合力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
15部门联合打击传销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有关人士昨日说,根据该预案,市政府成立了“重庆市查处重大传销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副市长谢小军任组长,涉及公安、工商、民政、劳动保障、检察院、法院、纪检、财政、地税、银监等15大部门。
据介绍,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击借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市民如果发现传销行为,可拨打经侦总队有奖举报电话:63759386。
传销案分Ⅰ级和Ⅱ级
根据传销行为(包括网络传销行为)涉及的范围、人员、金额及危害程度等因素,该预案将传销案分为Ⅰ级和Ⅱ级案件。
I级案件只需符合4个条件之一:1.传销行为涉及5个以上主城区,或涉及的区县总和超过10个;2.传销行为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3.传销行为涉案人员达5000人以上;4.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市协调小组认为应当定为Ⅰ级案件的传销行为。
Ⅰ级案件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直接管辖,一旦发生,预案会立即启动,在24小时内制订出查处方案,专案组人员两小时内到位。
凡是涉案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涉案人员在200人以上;市协调小组认为应定为Ⅱ级案件的传销行为,均为Ⅱ级案件。Ⅱ级案件由区县有关职能部门管辖,市级职能部门进行指导。一旦发生,须在24小时内制订出查处方案,并在12个小时内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重大传销案24小时内上报
“预案”的另一个亮点在于,重大传销案件或线索从立案或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各区县必须书面报告市协调小组。
而重大传销案的调查情况,必须每48小时逐级书面报告给市协调小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据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上报制度出台,使得打击传销犯罪更加直接,信息更通畅。
将受骗群众送回家乡
在打击传销行为中,解救受骗群众一直是一个难题。记者从“预案”上看到,这一难题得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由公安和民政部门来解决。解救出来的受骗群众,由民政部门按救助方式送回家乡。 (记者冯超)
永川破获传销案解救人数今年最多
今年重庆市一次性解救人数最多(220人)的传销案告破,组织者黄某昨天被警方从外地押解回渝。
据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介绍,永川一家经营“富莱欣”保健产品的物流配送中心,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员进出,这些人员还能从配送中心领工资,传销嫌疑很大。永川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开始调查,发现该配送中心很古怪:因为询问这里的顾客,他们都称自己是投资者。而且购买产品被分成8级———最低一级485元,可领到10元的工资;最高可购买5820元的产品,而且还可以购买多份。同时,每个顾客推举一个人来购买产品,还可以提成和得到电话费报销。
据介绍,这实际上就是一种传销行为。取证完毕后,准备实施抓捕时,该中心的建立者黄某突然失踪。5日,黄某被警方从外地押解回渝。据她交待,在内江、贵州、云南、广西等地,还有这样的配送公司200余家。(记者冯超)
又讯 5日上午,由合川市公安局、工商局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端掉了一个位于该市城郊结合部某社区的非法传销窝点,当场驱散非法传销人员35人。 (通讯员袁礼碧 杨朝元)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