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文祥/杭州报道
向承坤索赔案一审时的援助律师朱惠忠在杭州论坛上发帖---“弥天大谎、惊人骗局---杨桂英真的是向承坤的‘救命恩人’吗”
从2003年5月事发至2006年8月死亡,重庆籍农民工向承坤的命运几经波折,在不幸与幸运间辗转。 生前,在杭州市民杨桂英的奔走下,向承坤的治疗条件曾得到改善;援助律师朱惠忠介入后,其索赔官司也逐步展开。尽管几度遭受意外,但在杨、朱两人及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向承坤赔偿官司经浙江省高院调解结案,获赔41万余元。
这称得上是市民和援助律师合力为农民工维权的经典案例,杨桂英也因此当选杭州市“平民英雄”。但日前向的援助律师朱惠忠在网上发帖指责杨桂英“扣留”了向承坤26万元赔偿款,并质疑杨桂英的英雄事迹,“平民英雄”陷入尴尬境地。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杨桂英没有公布为向承坤垫付的75720.44元支出情况,使得这场争议仍在继续。
向承坤的遭遇
2003年5月25号,杭州市西湖区古灵慈桥路,120急救车呼啸而过,将一个刚刚从高空不慎坠落的工人送往浙江省邮电医院。
伤者向承坤,重庆市万州区中山乡人,在杭州市打工11年。
当日上午,向承坤在西湖区古灵慈桥路34号的杭州海源工贸有限公司拆房。他爬到旧房二楼的窗外,一手抓着窗框,一手用工具敲打钢窗,突然连人带窗从二楼摔了下来,头部顿时鲜血直流。
向承坤被送到医院抢救后,包工头张晓斌从负责此项工程的单位---杭州东源房屋置换有限公司,要来1万元的手术费,医生对向承坤进行了开颅血肿清除手术。
5月27日,也就是手术后的第3天,张晓斌将仍处于深度昏迷当中的向承坤,从浙江省邮电医院转到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简称二院)。一周后,向承坤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这期间,无论是这项工程单位的负责人,还是包工头张晓斌,都没有来医院看望过他,只有向承坤的一些重庆老乡,轮换到医院里来照顾他。
向承坤的老乡向文革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张晓斌说护理的人找好了,医药费也给了,医院都安排好了,你们老乡有空多去看看就行了。事实上他送来了零零星星的几笔钱后,就甩手不管了。医院随即发出通知,再不交费,只能停止用药。”
此时,老乡们想到了向承坤在杭州结识的浙江省委党校退休教师杨桂英,不凑巧的是,杨桂英当时在天津的儿子家。2003年7月1日,杨桂英从天津回到杭州。
“大儿子在电话里说小向摔成肉饼子了,我行李都来不及拿回家就去医院看他。当时小向躺在走廊的病床上,说是已经动了手术,但头还在流脓,垫的不是纱布而是报纸。我很生气,质问主治医生,但是那位医生态度很不好,反过来质问我是小向的什么人,有什么资格管?我就一气之下说,我是他在杭州的干妈。这样总有资格管了吧。”杨桂英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在杨桂英的交涉下,第二天向承坤转进正规病房接受治疗。此后,向承坤的病情开始逐渐稳定下来。2003年12月4日,因治疗终结,向承坤从二院出院。诊断为:“创伤已康复,意识清晰,GCS上升至14分,但病人遗留有神经系统后遗症,表现为右侧肢体瘫痪,运动性失语,智力减退”。
然而,出院当天向承坤突发四肢抽搐,老乡程学文又将其送回二院治疗。2004年3月4号深夜11点,病情尚未好转的向承坤,被人从二院抬出,扔在了相隔10多公里的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门口的马路边。
谁将重伤的向承坤从医院抬出来扔在路边?医院、包工头和责任单位都表示此事与自己无关,一时无法找到幕后黑手。经过这次劫难,向承坤的病情又加重了。同日,被杭州市1
10以“无名氏”送往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简称四院),四院为杭州市三处“应当”接受无主病人的定点医院之一。此后,向承坤一直在四院接受治疗,直至6月30日治疗终结出院。
此时,向承坤索赔的案子也进入诉讼程序,为了配合打官司和方便作伤残鉴定,在杨桂英的恳求下,向承坤免费入住四院的“盲流”病房。就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向承坤又遭意外---2004年11月11日晚,向承坤在病房遭人殴打。
对于向承坤的莫名被打,四院的解释是,打人者是因溺水被淹昏迷的病人,抢救过来后因床位紧张,将其安排到盲流病房,其半夜醒来后窜到向的房间打人,经鉴定此人是精神病患者,打人后已经离开医院。
“7月1日后,向承坤就不是四院的住院病人,已办理了出院手续。向承坤之所以继续住在盲流病房,是因杨桂英之请求,方便其打官司,陪护也是杨请的。医院对向承坤的后续处置,是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的。”四院医教科科长丁志远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2004年11月20日,四院将向承坤送入杭州市救助站。期间,杨桂英向杭州市12345和市卫生局投诉。在12345的协调和帮助下,向承坤于同年12月1日入住杭州市第一福利院。
2005年6月9号,向承坤赔偿案开庭审理。同年9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向承坤总计获赔415810.5元。双方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院。在等待省高院开庭的时候,向承坤返回重庆老家父母身边。11月29日,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经庭下调解,四方达成协议:杭州海源工贸有限公司和杭州东源房屋置换有限公司赔偿265810元;包工头张晓斌赔偿15万元。
2006年8月26日,向承坤因病死亡。
杨桂英当选“平民英雄”
2005年12月30日起,杨桂英以向承坤的名义,收到两被告赔偿款265810元,包工头张晓斌赔偿款3万元。张晓斌还欠下赔偿款12万多元。
2003年12月4日,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邀请了杭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二院如何治疗、关心和呵护向承坤的事迹进行报道。当日,向承坤因突发四肢抽搐又被送回二院治疗,二院也免除了向的治疗费用,直至其在2004年3月4日深夜被人从二院抬出,扔在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门口的马路边。
2006年9月26日,《人民法院报》以《法律有情天地宽---记杭州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作为对困难群体司法关怀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
报道称:“一个无权无势的残疾民工,在法院的帮助下打赢了官司,拿到了大部分赔偿款,向承坤投书新闻媒体表达感激之情。中央电视台《道德与法制》栏目对此案进行了专门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杭州中院抓住这一时机,对审理这一案件的合议庭通报表扬,同时要求全体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注重对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对杨桂英为农民工向承坤维权事迹的报道,最早见于《钱江晚报》。2006年2月上旬,以情感报道见长的《知音》杂志以《杭州妈妈--杨桂英》为题进行了报道。6月12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力量悬殊的较量》为题进行了报道。
在这些报道中,杨桂英的“事迹”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在很多律师都认为向承坤没有和事主及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以致很难维护权利的情况下,杨桂英坚持不懈,经过长达三年的努力,终于为向承坤讨回公道,并支付了“打官司费”;在向承坤受伤后,为挽救其生命,杨桂英支付了大笔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并将为儿子结婚所准备的红木家具变卖;在为向承坤讨回公道的过程中,杨桂英还遭到了来自包工头和业主单位的恐吓、报复,但她不为所动,直到取得胜利。
在媒体的关注下,杨桂英为农民工向承坤维权的事迹不但在杭州广为流传,而且在向的老家重庆也颇受关注,杨桂英被誉为“杭州乃至浙江人的骄傲”。
2006年9月30日,杨桂英因此被评为“第二届杭城十大平民英雄”。
当时媒体对其当选的评价是,“我们怎能不尊敬你,杨桂英阿姨,整整800余天,你奔波你操劳你跑遍医院、法院、律师事务所,为了给一名昏迷不醒的民工讨回说法,你们全家每天都只吃一个菜,冰箱空调三年未曾开启,你是和谐社会的民间楷模。”
当选“平民英雄”后,杨桂英曾到杭州一些学校,为学生讲述其亲身经历。
律师朱惠忠的质疑
事情在2006年11月1日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向承坤索赔案一审时的援助律师朱惠忠在杭州论坛上发帖---“弥天大谎、惊人骗局---杨桂英真的是向承坤的‘救命恩人’吗?”引发杭州网民的广泛关注。朱惠忠在帖中称,杨桂英至今“扣留”着向承坤的26万赔偿款,并对杨桂英为向承坤一案付出多少提出诸多质疑。
“我是以实名注册ID的网友发帖,并公布了我的律师资格证号。”
朱惠忠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朱惠忠道出的事实是:2003年10月30日,杨桂英即向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该中心批准并指派他作为承办律师。此后,整个诉讼(两次一审、一次二审)都是由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所指派的律师承办的;关于杨桂英为向承坤支付的“官司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总数没有超过5000元,而其他支出却是由他及向文革支付;在为向承坤进行诉讼、维护合法权利的过程中,不存在什么来自业主或包工头的恐吓,难题是在对向承坤进行司法鉴定、难以确定被告及第一次诉讼中业主单位拒不应诉。
朱惠忠据此认为,杨桂英完全是一个由谎言制造出来的“平民英雄”。朱惠忠说,杨桂英不是一个诚实的人,在向承坤这件事上,杨也做了一些工作,如找援助律师,到医院看望向,但一旦碰到棘手的事时,杨就开始退缩,从央视的报道来看,杨基本上是在说谎。
“央视‘共同关注’栏目今年6月初到杭州采访时,我就开始质疑杨桂英的所作所为,贱卖红木家具及支付二院5000元医药费之事完全是子虚乌有。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电话采访了我两次,我都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但出乎意料的是播出来的节目并没有对我的采访。”朱惠忠对《望东方周刊》说,杨桂英在9月当选杭州“十大平民英雄”候选人时,他也在杭州网发过质疑的帖子,但当时并没有引起网友的注意。
是什么原因导致朱惠忠、杨桂英两个原本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为农民工向承坤维权的人反目?朱惠忠的说法是:“今年10月25日,向承贵夫妇(向承坤在杭打工的堂兄)找到我,向我泣诉向承坤已于今年8月死亡,而杨桂英至今未将已拿到的26万赔偿款交给向承坤父母。本人深为震惊,自以为向承坤获赔后,能以此赔偿款疗病、养家,不料竟在此后命丧黄泉。故发此帖,以真正为死者向承坤‘讨回公道’。”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朱惠忠表示,“声讨帖”中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言词,诸如“人可以无耻,总不会无耻到这种地步吧!”“杨桂英,你还是人吗?”等,接受了一位网友的建议后,在发帖后的第4天对原帖进行了编辑。
朱、杨之争蔓延
本刊记者通过对朱、杨及相关人士采访后发现,两人产生矛盾的分歧是因“包工头张晓斌及向承坤的伤残鉴定”。
2004年2月4日,朱惠忠作为向承坤的委托代理人,将杭州海源工贸有限公司、杭州东源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告上杭州中院,没有将张晓斌列为被告。“从诉讼角度来看,从两个公司拿钱,可能性更大。当时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张晓斌与本案有关联,包括所作的调查结论。”朱惠忠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第一次起诉因两被告在公告期内拒不应诉而撤诉,后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两被告名下价值50万元的资产进行保全。在杭州市中院裁定核准后,两被告出现了,此时朱、杨作为委托代理人向杭州市中院第二次提起诉讼。
这期间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向承坤赔偿案共有三次“诉讼”。第一次起诉时,杭州市中院免除了向承坤的诉讼费;第二次起诉时按规定无法免除,杭州市中院经商议予以减半收取。这笔费用后由向文革、杨桂英及朱惠忠3人垫付。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书表明,本案中虽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原告的雇主究竟是何者,但可以在本案中推定第三人张晓斌作为涉案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地的工程承包人,其雇员向承坤在该工地受到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后第三人作为雇主支付了部分抢救治疗费用。最终,法院认定第三人张晓斌承担赔偿责任,两被告对张晓斌应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反复要求增加张晓斌为被告,主审法官和我交涉了4次,我也没有同意将张晓斌列为被告,最后是被告申请追加张晓斌为第三人,我也因此对杭州中院的判决有异议。”朱惠忠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本案中张晓斌有些冤,没有证据显示张晓斌与本案有关。
至于迟迟没有为向承坤做伤残鉴定一事,朱惠忠的解释是,想等向承坤治疗终结时再做,如果当时就为向承坤做伤残鉴定,向就势必出院,出院了他住到哪里去呢?
“朱惠忠作为援助律师,为什么不将张晓斌列为被告?因为没有为向承坤做伤残鉴定,第一次开庭只进行了五分钟就休庭,休庭后我们就争了起来,从出法庭后一直吵到法院大门。”杨桂英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经历这两件事后,杨、朱两人的分歧越来越大,在2004年11月向承坤住在四院盲流病房被不明身份者打后,两人关系彻底破裂。“向家也开始对我不信任了。”朱惠忠坦言。
由于朱惠忠帖子里的内容与此前媒体宣传及评选材料所说有极大差别,朱、杨两人都陷入网民的巨大争议之中。至本刊截稿,朱惠忠的帖子引来6778个(227页)跟帖,被称为“杭州网的超级大热帖”。
“没想到帖子这么轰动,引起这么多人关注。”
争议的“始作俑者”朱惠忠时刻关注着网上的进展,并不断解答一些网友的质疑。网友对杨桂英的争议有三点:有没有“扣下”26万赔偿款;“平民英雄”是否名副其实;垫付款之争。
11月23日,杭州市民胡辰秋打电话来告诉本刊记者,他一直在关注此事,并以XHHU为网名发帖指出,朱律师作为知情人有权揭露他认为的真相,揭露真相即是一种善,比独善其身需要更多投入,承担更大的风险。
本刊记者查阅跟帖得知,胡辰秋还以XHHU为网名发了一条《谎言编织的英雄》的帖子。这条帖子列举了22个细节来证实杨桂英有撒谎之嫌。第一个细节指出,杨此前在接受媒采访时称,获知向承坤摔伤的消息后,在2003年7月1日天津“非典”一解禁就上火车,次日早上下火车带着行李直奔医院探望向承坤,但天津市早在6月15日就解禁了。
胡辰秋说:“我不否认杨桂英前期为向承坤维权所做的工作,但她‘英雄事迹’的细节有夸大之嫌。”
但朱惠忠的反对者马上指出,朱惠忠发此帖目的何在?朱惠忠在一审结束后,就代理张晓斌的另外一个案子,联想起朱在一审时拒不列张为被告,两人间是不是存在什么交易?朱惠忠还曾收受杨桂英送的三条中华香烟。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杨桂英否认“扣留”26万赔偿款一事,并称“做人难,做好人更难!”杨桂英说:“1992年省委党校拆老宿舍时认识了向承坤,他摔伤后我多次去医院看望他,并争取为他改善治疗条件。向家人在一审开庭后对援助律师朱惠忠产生了不信任,后来就委托我为代理人。委托书上写得很清楚,特委托杨老师领取对方给向承坤的赔偿金,并放在杨老师处,作为向承坤治疗的专用款等,并由杨老师特参与处理向承坤的相关事宜。”
争议从网上开始蔓延到媒体上。从11月20日起,杭州网和杭州日报以“真相调查”为题系列报道这场争议,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此后,杭州电视台多个栏目也报道了此事,但争议仍在继续。
有网友指出,朱惠忠得到了多数网友的支持,杨桂英却得到了媒体的支持。杨是《杭州日报》、杭州网及杭州电视台等单位评出来的“平民英雄”。
余款结算
11月21日,向承坤一案赔偿余款在杭州网演播厅结算。向文革、向承贵、谭登美三人受向承坤父亲向长发的委托,与杨桂英进行结算。
据《杭州日报》报道:“清理的结果是,杨桂英从杭州东源公司、杭州海源公司和包工头张晓斌处共收到向承坤一案赔偿款2
97241.70元(含利息),用于向承坤诉讼、医疗和通讯等费用开支共149744.04元,剩下余款147497.66元。费用开支中,杨桂英共垫付75720.44元。每一笔款项都由财务人员结算后,交向文革、向承贵、谭登美三人核对。三人均予以了确认。对于大笔款项,向文革还当场和重庆方面联系过并得到确认。现在,剩下的余款中,还有三笔欠款未结算: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费、朱惠忠律师的垫付款和向承坤生前债务2972.50元。这些欠款将由向文革、向承贵、谭登美三人负责结算。”
在费用开支中,杨桂英共为向承坤垫付75720.44元,但并没指出具体是哪些方面的支付,因此又引发了有2万元劳务费之说。
对于75720.44元垫付款,杨桂英的解释是,结算时向家委托的三个人都认可了,有相关发票为证,只要向家认为没有问题,就没有必要一一列举给其他人看。在本刊记者的再三追问下,杨桂英称垫付款主要包括保姆费、营养费、交通通讯费及同德医院治疗的费用。
委托人之一的向文革向《望东方周刊》证实,垫付费用主要是同德医院的治疗费用和医药费,之外还有二审时垫付的诉讼费及补偿的交通通讯费。
“具体的数字没有看,我看了相关费用的发票,我们三个委托人认可了就放在一边,没有认可的放在另一边。因为发票很多,时间又仓促,不能对发票一一求证。”向文革说,三条中华香烟的费用也计算在内,还有向承贵最后提到曾向杨桂英借的5000元路费也认可了。
但在朱惠忠看来,杨桂英垫付的钱总计不会超过7000元。也许,公开所有的费用清单,让人一目了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向承坤在杭州治疗两年多,总共花了多少医药费及护理费?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结合本刊记者的调查,可以证实以下费用的支付情况:向承坤摔伤后被送往杭州市邮电医院救治,费用10000元,由张晓斌向东源公司借出以支票支付;在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自2003年5月27日起至同年12月4日止),费用约50000元,为张晓斌以现金支付;在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自2003年12月5日起至2004年3月4日止),无人支付;在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自2004年3月5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共计医疗费26700多元,后从赔偿款中支付;免费入住四院盲流病房(自2004年7月1日至同年11月11日)。
另据《杭州日报》的报道,2005年12月15日到2006年7月16日,杨桂英给在重庆老家养病的向承坤寄过4次钱,共计3.2万元。
“10月1日,小向的另一个堂兄向承清打电话给我说,小向病危,急需药和救命机器。我觉得蹊跷,又问了村支书,他也说小向没死。所以,第二天,我又寄去了药和机器,价值1
.2万元左右。11月8日,村支书又来电说要3万元。我又给向长发寄了去。这些都是有汇款单证明的。”杨桂英在接受《杭州日报》采访时说。
值得指出的是,向承坤于2006年8月26日病逝,后两笔约4.2万元的钱款(其中有价值1.2万元左右的药和机器)又用到何处了呢?■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