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控股子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0
%的股份,下称:铜材公司)、江西铜业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
份,下称:铜合金公司)]签署《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公司向铜合金公司供应
燃料、电力、液化石油气、各种材料及备件,预计每年发生的交易额不会超过
2610万元;公司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10万吨,
预计交易额不会超过9100万元;公司委托铜材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
年不超过65000吨,预计交易额不会超过5900万元。 该协议期限至2006年12月31
日,预计协议项下的交易总额约为17610万元。
    二、同意铜合金公司于同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42.31%)及其附属子公司(合称:江铜集团)签订《综合供应及加工协
议》,江铜集团委托铜合金公司加工各种型号铜杆线产品,每年不超过16500吨,
预计交易额不超过1500万元。该协议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
    上述交易均属持续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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