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大港 股份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 江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 江大港支行、镇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支行签订了《江苏大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内容予以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