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五年看承诺(2)取消双重定价(下)■本报记者 徐伟
近日,北京市粮油等价格全面上涨,使人们对前一段坊间流传的天然气等资源即将涨价的消息更添担心。成为世贸成员五年以来,中国一步步融入全球经济,国内外经济日益接轨,入世前后,中国政府围绕WTO框架,对中国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长达20年的改革,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中国承诺取消双重定价惯例。 取消双重定价以后,我国价格市场自由化程度大为提高,价格管理也越来越科学、透明。在深入理解WTO规则的基础上,政府管理价格工作的观念、方式、方法都进行了重新调整,价格市场的调节和管理比较得心应手。专家认为,在市场定价成为主流的价格市场上,反价格垄断将成为今后一个重要任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部长张小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少数基础农产品或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双重定价,在加入WTO时承诺,将分阶段、分产品或服务逐渐取消双重定价,但仍将保留极个别产品或服务的政府定价权。双重定价原是计划价格体制下以自由价格作为补充时的特有现象,取消双重定价制度以后,中国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更进了一步。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依法管理价格,增加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金柏松说:“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府也通过立法和政府定价等方式进行直接管理和间接干预调控。”金柏松认为,放开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不能撒手不管,政府要以市场经济的规则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对竞争性比较充分的价格要进一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减少行政审批,特别是减少非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对价格的干预。例如,部门垄断、市场准入等对价格的干预和影响;该管的价格要管好,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要随着国内国外大市场供求的变化适时调整。 张小济说,从5年的情况来看,可以说入世推动了我国价格管理的改革。中国市场上的政府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商品范围越来越小,市场定价的趋势越来越强。取消了双重定价制度后的中国价格市场上有三种价格形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比较复杂,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关系紧密,国家实行控制是有必要的。但是一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领域,其实还有进一步改革的必要。如对垄断性行业,可以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引入竞争,开放市场,创造条件打破垄断,从而避免垄断价格形成。因为垄断限制竞争,影响公平竞争,影响国民经济活力。 由于存在着垄断价格,往往出现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企业,因为原材料购进价格差异而成本悬殊。这种垄断价格不能鼓励企业从改善经营、提高效益来增加收入,以致无法正常评价其经济效益。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资源以提高经济效益,然而在垄断价格下往往会出现背道而驰的情形。 金柏松说:“政府指导价格是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创造。”政府指导价格作为经济体制模式转换过程中的特殊措施,有其积极一面,但是它违背了价值规律对于价格同一性的要求,不能传递正确可靠信息以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不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平等的竞争,由此引起了种种摩擦和矛盾。因此,今后一方面应该加快反垄断价格研究,推进垄断行业的内部改革;另一方面还要注意防范形成新的垄断领域。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