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于12月7日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没收。 该项条文是否意味着商用的民宅可能面临被没收?
对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待条例通过后将出台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界定。
据悉,该条例59项条款明确了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如果草案通过,实施14年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即行废止。“城乡”与“城市”一字之差将乡村规划也纳入城乡规划体系,今后,乡村建设也要依据规划进行。
报道指出,仿古四合院与摩天大楼比邻的“刺眼”景象将消失。北京市规划委表示,此举意在增强对单个建筑的规划控制,改变“各自为政”的现状,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
报道强调,《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对违法建设给予重击。根据草案,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建设不拆即收,但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却认为,应该保留适当罚款空间。
黄艳明确表示,就是要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屡教不改,非拆即收,免去罚款的规定可以断了建设单位以罚款换许可的念头,避免规划部门“以罚代管”。
“一顿饭、一个电话就能改规划,本来是绿地最后盖成了大楼。”严晓燕委员在审议中的发言得到众人一致认同。如何保证规划严肃性成为7日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委员们建议可通过经上一级主管部门点头才能修改规划,规划修改应该征求相关利益人意见等方式增加规划修改难度,由此保障规划的严肃性。(朱烁)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