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8日电(记者郭立)在开发商和购房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开发商居然背着业主伪造合同,骗取和截留业主缴纳的部分税费。这件发生在重庆市渝北区的咄咄怪事,目前已经由有关部门着手调查。
2003年底,重庆三峡联合职业大学外语学院开发“人和春天”住宅小区,与购房者签订集资联合建房合同(相当于购房合同),约定以每平方米1400元-1500元的价格,预售房屋给他们。 随后,几百名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按照房款的2%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等税费。
据业主徐某向记者介绍,“人和春天”小区虽然名义上是三峡联大开发,但实际是由重庆多邦建筑工程公司和重庆聚宝山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徐某购买了小区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每平方米售价为1400元,他向开发商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3500多元。按规定,这笔钱由开发商代收后,应转交到渝北区房产管理局。
但是后来业主们发现,开发商向渝北区房产管理局缴纳的这笔物业维修基金并不是3500多元,而是少了一半左右。为了搞清楚这笔钱的去向,徐某等业主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一个惊人的事实:开发商交到房管局的购房合同,并非是与业主所签的,而是自行伪造的协议书,其他业主也面临同样的遭遇。在这些已在房管局备案的伪造的协议书上,房屋售价只有700元/平方米,整整少了一半。在协议书上,甲方乙方的笔迹相同。
渝北区房管局产权交易所所长刘玉亭说:“关于几百份合同中甲方乙方笔迹相同的问题,是我们工作人员的疏忽,当时没有看出其中的问题。这件事是开发商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骗取了物业维修基金和营业税,我们已经责成开发商清退非法所得。目前,渝北区公安局也已经立案调查。此外,三峡联大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当时为何会批准三峡联大建房,我认为有关部门是有责任的。”
业主们还担心,他们购买房屋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400元,而在房管局登记的价格是700元。过几年他们将此房售出时,价格相差很大所产生的增值税,将由谁来买单?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