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召开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
及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提名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25%股权,按照经评估的净资
产值作为定价依据,以人民币945.15万元转让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该事项为
关联交易。
    三、通过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签署《额度借款合同》的
议案,约定该银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借款。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5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一、三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