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中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央1号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式全面启动。本次论坛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办,产融光华承办,论坛结合了一年来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集中交流探讨基层市、县、乡(镇)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财政、金融、公共事业和小城镇建设等焦点、难点问题,为明年基层政府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正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参照方案。
搜狐财经作为本次论坛的网络媒体承办单位,从现场发回精彩报道。
主持人:
感谢张行长的演讲,我们可以通过看到,在支持“三农”问题上的成立和责任,不管怎么说,通过张行长的介绍,从历史讲,还是从目前的现实讲,农业银行依然是当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的主要的金融渠道,我想今后也是这样。
正像张行长几次提到的一样,谈到新农村发展,新农村建设问题,绝对不能宽泛的讲,更不能简单的把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问题同农业银行等同起来。因为金融问题很复杂,有的高风险,有的是低风险,有一些不能商业银行承担的问题,责任不能归结为他。 总的农业银行走的是商业银行的道路,与过去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我们看问题,一定要看简单的背后有一个理念,农业银行是不是一个彻底的商业银行?这是我们考虑问题的障碍,农业银行在当今商业化的道路上,依然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可见他们做了多少工作,当然今天我看会上没有介绍他们损失、代价,也是相当多的,有些问题会后可以继续探讨。
下面本来是我们国家开发银行的副行长给大家讲一讲,他认认真真的写了稿子,由于临时有事了,脱不开身,委托我们开发银行的吕局长,下面有请吕局长。(掌声)
吕刚:
首先,感谢本次论坛邀请国家开发银行作大会演讲,很抱歉本来刘行长要亲自来,由于有一个外事活动,我先在这里大家表达一下的歉意,下面我代为宣读一下:
尊重的各位来宾、先生们、女士们:
很高兴与大家共同探讨中国新农村建设问题。
我们推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历史经验表明,欧美很多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都与农业的发达密不可分,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至为重要。这不仅是今后拉动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持久动力,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国的实践还可以广大发展中国家今后的发展提供经验。
当前,我国已具备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经过二十八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体制改革、社会发展、综合国力、经济质量和增长方式转变巨大,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全球化程度明显提高,已成为全球第三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完全有能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同时农村自身也有很多发展。大量农民进城不仅提高了素质,增加了收入,还带动了农村的发展,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
我国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县域经济为切入点。县域经济涵盖“三农”,连接城乡,是各种政策、要素、产业集聚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分布在县域,大量就业岗位都是由县域经济创造的。发展壮大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依托、以非农经济为主导、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县域经济,不仅可以有效的发挥大中城市经济群对中小城镇的传导辐射与梯级带动作用,增加就业,而且将农村经济与外部经济联结起来,使农村经济融入到外部更大的循环圈内,实现农村生产要素流与外部生产要素市场对接,扩大加速效应和集聚效应。
新农村建设必须要强健高效的金融支持。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发达,信用体系落后,金融机构和职能缺位,金融抑制现象严重。特别是98年以来四大商业银行纷纷收缩农村网点,农发行、农信社、邮政储蓄等机构在农村贷款能力萎缩,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中介组织信息不对称,民间贷款发展不规范,在制度安排上存在缺陷,新农村建设得不到金融有效的支持,必须加快金融深化,促进金融发展。包括建立健全以合作信用的金融体系、打破以不动产抵押为核心的贷款抵押机制、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不同的贷款还贷代机制等。
开发性金融能够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的桥梁,以及实施政府政策目标的工具,开发性金融可以有效发挥弥补市场失灵和信用缺损的作用,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打通融资瓶颈,消除融资风险。这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资本等要素配置,建立起支持新农村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和健康的农村金融体系,而且可以解决市场空白、缺损和体制落后等深层次问题,促进农村协调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
第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为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农民基础设施,包括县乡公路,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二是农业资源开发,包括农业产业化、农副产品加工、农村流通和再生资源利用等;三是小城镇建设,包括完善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城镇生态建设保护和综合治理等;四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民工培训等。
第二,以县域经济为着力点,构建开发性金融在农村的运行机制。我们提出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发展的宣介、协议、机构、规划、信用、资金六项工作覆盖到县的目标。抽调400多人组成工作组到各地开展工作,目前六项覆盖已达到90%到县。同时,在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积极建立业务推动、资金筹集、风险控制,项目开发评审、项目审批、贷款管理和回收,稽核审批监察、后台保障八项业务职能向县域覆盖的业务流程、监督机制、组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三,积极推进金融合作和产品创新。我们与建设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居委、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中国扶贫基金会等部门,在支持小城镇和新农村村镇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民工培训、扶贫开发和青年志愿者支持西部农村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通过积极推动助学贷款和应急贷款、加强与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重组、发放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与世界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微贷款合作、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低收入者住房业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和农民工培训基地贷款,积极探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有几点工作体会:
——科学规划现行。将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与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科研院所的行业、技术专家优势相结合,通过技术援助贷款、专家咨询、政府顾问等组合方式,积极参与、支持各级政府科学制订区域、产业、社会、市场、村镇等发展规划,相应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落实到包括基层中小优质项目的项目融资计划上,实现科学发展。
——平台建设为重。利用开行、各地政府和龙头企业的信用,构建包括政府、授权机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融资担保和民间信用促进会在内的贷款及信用担保运作平台模式,为项目、法人融资增信,增强建设市场、信用、现金流和治理结构的能力。
——管理资金覆盖。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行、引导作用,通过加强与商业银行,尤其是与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市县中小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开行资金带动更多的当地民间商业兴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扩大乘数效应。
——滚动融资计划推动。通过详细列出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滚动安排资金计划,在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保证各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2006年10月末,开行累计发放新农村贷款734亿元,其中农村电力200亿元、公路218亿元;重点城镇1,887个,累计贷款173亿元;发放县域规划技援贷款6000万元;建立建立中小企业平台306个,覆盖区县829个,累计发放农村小企业贷款75亿元,支持带动上百万农户;发放青年创业贷款1.9亿元,微笑贷款1.74亿元,低收入者住房贷款42.08亿元;发放应急贷款22.8亿元,发放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贷款1.5亿元,惠及学员二万多人;发放助学贷款14亿元,覆盖全国131所高校,累计受益贫苦大学生超过30万人次。开行的工作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
女士们,先生们!
在中国进行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发挥政府、机构、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从多方面共同推动,为此,提出几项建议:
第一,必须加强财政与金融的良性互动。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逐年加大支持“三农”力度,信贷资金数量和产品不断增加,必须从推动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入手,把财政、金融资源有效整合起来,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适用、充足、高效的融资支持。
第二,必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银行应将业务扩大到农村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和成果转换等领域,开发银行和农发行加强合作。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其它农村加工流通企业,农村信用社主要是小企业信贷和个人小额信贷,邮储银行通过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重点支持农村基础、社会公共化设施建设。
第三,必须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包括加大对农业生产和流通性贷款的供应;发展小额信贷,提升小额农贷品牌;适当发展民间借贷,推出大额农业信贷;创新金融产品,细分农村信贷市场,如农民住房贷款、基础设施贷款、创业类贷款等等。
第四,必须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拓展农村信用担保基金来源渠道,包括地方政府注册、农村中小企业参股、社会部门和企业出资、个人入股、农民自愿投资组成互助性担保基金等。设立担保基金,包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农民小额生产性贷款提供信用保证等。
第五,必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创立政策性保险基金;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引导建立由农民、农村经济单位自愿出资形成的非盈利性互助合作信用保险组织;实行再保险,有效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等。
第六,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对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村的业务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对农信社减免营业税和部分地方基金,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农业开发贷款减免营业税,对农村政策性担保公司实行税收优惠等。财政对涉农的信贷业务实行双向补贴,对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利息贷款,对农业贷款实行利差补贴,将财政直接补贴资金更多转换为农户的农业保险费支出、农村担保资金支出和农业风险基金支出等间接补贴资金,不断放大财政职支农补贴资金的乘数效应。
女士们,先生们!
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这些年来国家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支持经济发展瓶颈和社会发展瓶颈领域,以融资推动经济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优良的市场业绩,连续五年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下,为保持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经营体系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整合支农资金、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合作和金融创新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我们愿继续与各位一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持人:
感谢吕主任的宣讲。这个我们可能不太知道,国家开发银行实际上最近几年来对农村金融方面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探索,可以说他们是很多方面是自加压力,主动出击。国家对于农村方面与他们没有特别强的要求,但是他们主动的作了大量的事情。就我们所知道的,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发展方面,他们是重点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
比如北京市,本来要来的行长专门是支持北京周边小城镇发展,在浙江也有,很多地方都有。
刚才吕局长也分别介绍了,听了也很受鼓舞,其实开发银行实际上资金价格是比较高的,资金的运作成本也是比较高的,但支持农村建设之后,并没有带来很多包袱,整个资金运作效益比较高,说明如果寻找好的切入点,寻找好的项目,开发好项目之后,实际上商业金融,政治性的金融在农村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不至于造成自己的负担。实际上开发银行是一个自主银行,也是商业行为的做法,资金来源不是政府无偿给的,整个人员成本是要靠自己消化的,还有一定的利税的。
所以觉得,我们做具体工作的,当然不会想太多金融整体上考虑,但我觉得我们的责任就是帮助策划好、规划好,有一些分类分好、规划作好,把一些项目一项一项列出,排列出来,有一些农业银行可以支持,有一些建设银行可以支持,有一些开发银行来做,有一些直接国家的一些财政来支持,分好,我们可以为整个新农村建设争取更多的资金。
随着吕局长的演讲,今天的会议就结束了,再一次对吕局长表示感谢,同时也转告对刘行长表示感谢。
会务没有什么安排了,今天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