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已形成,相关部门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证监会正在起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这个条例是公司法的重要配套性法规,对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至关重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12月9日在“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国际研讨会”上透露。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在会上指出,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大局已定,但如何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机制和基础性制度,仍是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股改完成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的程度增加了,但二者的利益出发点和落脚点仍有差异,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引进6年来,独立董事已初具规模,平均每个上市公司已有3名以上独立董事。从职责履行情况看,多数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进行判断,对可能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所有这些,对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各方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效果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同时,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层面还存在很多难点和实际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尤其是从制度层面给予明确。独立董事条例在正式出台前,召开监管者、学者、市场人士参加的探讨会,很有意义,相信对条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很有益处。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张迅处长表示,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我国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已成共识。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制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目前已形成草案。该条例起草工作中,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部分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证所副总经理刘啸东表示,近年来,上证所始终把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推进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沪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已具备相当规模,人员配置基本到位,相关制度正在现有框架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上证所将一如既往,继续发挥好自律管理职能,积极推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此次研讨会由上证所主办,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协办。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