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是中外资银行最后真正的竞争将是对知识产权的争夺。”中国银行副行长朱民日前表示,他对中国银行业会不会成为下一个DVD机产业感到忧虑。
近年来,国外企业对国内电子电器生产企业频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其中,以6C联盟收取DVD专利费和思科诉华为最为典型。 而随着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临近,与金融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逐渐为金融界与法律界所共同关注。据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颁布前夕,花旗银行已经在中国申请20多项金融产品“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而中资银行目前还处于对金融产品名称申请专利保护的“初级阶段”。
外资银行知识产权意识先知先觉
“其实外资银行是最早关注这个问题的一方,他们一进入中国就开始申请金融产品知识产权的专利。”朱民说,“但是他们也很聪明,跟DVD机产业一样,他们先申请但不马上实施维权,等到你成规模的时候跟你要专利费。”
他表示,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以后马上站到知识产权高度看待在中国市场的竞争,花旗、汇丰最早在中国注册了金融产品的专利,而中资银行普遍从2004年下半年才开始关注知识产权问题,并开始有金融产品的知识产权注册。但是这与外资银行的整体水平仍有差距。中资银行的关注点还仅仅是产品的名称,对于金融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设计理念、操作程序、内部风险控制等核心问题等进行专利保护的仍然很少。而外资银行专利保护的重点是产品的理念、风格和独特性。据了解,花旗银行在美国已经取得了超过60件金融产品的相关专利,其中大部分与商业方法、财务金融有关。
朱民表示,知识产权竞争将成为未来中国银行业竞争格局中的重要方面。“你有了市场,你有了产品,却没有知识产权,归根结底是你没有自己的技术,没有利润,所以这个问题在中国入世5年以后的外资银行全面进入中国的今天,将变成竞争中越来越核心的问题,不仅是在中国,而且是在全球范围内的核心问题”。
专利制度助力外资银行绕过准入规则
“专利制度的规则与外资准入的规则不同,国外银行即便无法符合外资准入的门槛而不能来到中国近距离地直接从事营业活动,或者虽然来到中国但却没有像国内银行那样的网点优势,但却能够利用专利制度,通过在中国取得专利权来间接达到收取专利费用、占领市场的营利目的。”深圳市地禾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律专家表示。
据悉,花旗银行在中国申请的“集成全方位服务的客户银行系统及用于开启账户的系统和方法”专利说明书中说道:“近年来,金融机构大幅的变化,例如,银行目前能提供比以前更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这些新产品与服务主要可分为二大类,一类为金融机构新技术的相互作用,另一类为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新金融服务或产品。”在另一份专利“提供例如家庭银行的金融服务的方法和系统”的说明书中,花旗银行说道:“在当代社会,对于一个金融机构,例如银行来说,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拥有10亿或更多的客户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在例如中国这样的设施未成熟的国家,如果该金融机构要建立庞大的零售网点,需要以新的方式来提供服务。为了建立这样的零售网点,金融机构需要统一和发展适用于独特的环境例如中国的技术……金融机构因为成本和时间的制约,不想投资于分支机构,对于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可能较为容易的方式是技术推进战略。”
“知识产权实际上是对产品时间上竞争力的保护,归根结底是创新能力的竞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说,谁能早一点创新出产品,是能早一点锁定自己的固定客户群,率先设计并注册自己的专利就能率先占有优势。要想从根本上摆脱知识产权方面受制于人的隐患,中资银行应当从根本上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多部门协作推进银行业知识产权法规完善
面对外资银行如此先知先觉的知识产权意识,银监会监管三部市场准入处处长邓玉梅表示,尽管《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中对于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有所规定,即“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商业银行应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保护自主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是,由于涉及多部门协调,银监会并未对此有进一步具体指导和动作。“中国在这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知识产权的一些行为,银监会也从金融领域、银行领域这方面积极推动,给相关的部门提供一些政策的支持和建议”。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