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总监周国庆在“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经过近五年的实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有了明显改善,绝大部分独立董事能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大部分独立董事已开始对一些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如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他建议:由上市公司自律组织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借以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拔机制,将市场选拔(如自律组织推荐)与大股东提名相结合;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要求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报告其履职情况。
    同时逐步建立独立董事诚信档案,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以及董秘的协助义务,如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进一步厘清公司经营层和独立董事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完善交易所对独立董事的处罚标准,解决独立董事责权利不对等、承担责任过重的问题;加强独立董事的后续培训,帮助独立董事熟悉上市公司发生的典型案例;构建独立董事信息沟通的平台。
    据统计,2005年度99%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按规定出席董事会,其中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占应参会次数近90%,委托出席的占8%左右。
    周国庆表示,独立董事制度在规范上市公司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优化董事会构成、加强董事会内部制衡、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已经显现出一定的积极功效,并逐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建立时间还不长,各种配套制度和外部环境还不十分完善,因此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股权结构和选任机制导致的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独立董事知情权、查阅权等履行职务所需的权利缺乏制度保障;独立董事的责权利不对等等,这些问题影响到了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发挥。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相关的法规制度,为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