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基本医疗、临时医疗、大病医疗三类所有城市贫困居民可获医疗救助,大病小病都看得起。重庆市政府常务会12月11日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重点规划,2007年重庆市将全面启动城市医疗救助。据悉,目前,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在重庆市23个区县试点。
按规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城市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都可获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三类。
据规划,到2010年,重庆主城区90%以上的社区将建立网上求助系统和服务系统。市民在家打开电脑,就可和民政部门对话,在民政部门办公室办的事,在服务系统上都可以完成,如申请优扶补贴、办结婚证等,同时,街道办也可办理结婚证。
据规划,到2010年,重庆市将有85万城市人吃低保,农村低保户,年均享受人数达到65万。据悉,重庆市还将在人口稠密区的城镇区域设置灾害应急避难所,搭建紧急转移灾民的安置救助平台。(记者 金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