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7日与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
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之杰投资”)签署的《资产负债承接协议》,经公
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将原由其承担的截止2006年10月31日止价值共
计人民币284050400.70元负债转移给国之杰投资承担。 由此,形成公司对国之杰
投资负债人民币284050400.70元(最终以对账结果为准)。
    公司同意将原由其拥有的截止基准日止价值共计人民币233710544.17元资
产转移给国之杰投资承接,以抵偿等额的公司对国之杰投资的负债。
    经上述所述资产抵债后,公司对国之杰投资债务共计人民币50339856.53元
(根据上述情况进行调整)。
    为实施以上债务重组方案,拟将其中原公司对鞍山市海城城市信用社、鞍山
市台安城市信用合作社、鞍山市岫岩城市信用合作社三家金融机构的负债
13600万元转由国之杰投资承接,公司原对上述三家金融机构的负债13600万元转
为公司对国之杰投资的负债。本次,公司仍以自有资产上海假日百货大楼的6、
7层房屋产权为国之杰投资对上述三家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抵押保证84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自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止;剩余额度5200万元由国
之杰投资自行提供抵押保证。
    公司续租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谷元房产”)拥有的黄浦区
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金每平方米为9.10元/
天,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租赁时间三年,自2006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
日止;增租谷元房产拥有的黄浦区广东路689号一层286.66平方米,租金每平方
米为14.40元/天,年租金约人民币150万元,租赁时间为三年。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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