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深物业(000011)今日公告表示,由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未能如常进行,致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无法实施。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通过了股改方案。
2005年4月1日,九龙建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拟将合计约70.296%的深物业股份转让给卓见投资。 但2006年4月,中国证监会没有批准豁免卓见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卓见投资随即做出声明与承诺,放弃要求终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权利,并继续遵守及履行《股改说明书》中所述的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及实施承诺的义务。
至此,股权转让完成为股改实施的主要障碍。2006年6月,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卓见投资收购事宜暂停审核。
2006年7月,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深圳市国资委决定选聘专业机构对公司国有股权进行估值。但截至目前,国有股权估值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股改方案仍无法实施。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