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创新活跃的深圳,或将获得设立金融创新区的资格。记者昨日获悉,深圳银监局申请设立金融创新区预计本月底或下月初将有结果。
    据了解,获准设立金融创新区的地区,可在授权范围内,试行审批本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部分金融创新业务,即银监会将部分金融创新业务审批权限下发到当地银监局。
    一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审批权限下放在业内一直呼声较高。”目前我国对新金融产品实行的是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中资银行要完成业务创新,通常要经过从分行—总行—银监会—总行—分行—当地银监局—分行的步骤。
    “一般完成整个过程需要2个多月的时间,这样一来,产品到最后获批,可能已错过了最好的发售时机和盈利机会,已不适应市场需求。”上述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深圳银监局一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目前深圳银监局的确正与银监会就申请设立金融创新区进行沟通,不过还没有确定一个获得认可的最终的方案,因此还未获得银监会的批准,预计本月底或下月初将有一个结果。
    据悉,深圳申请设立金融创新区之所以迟迟未有结果,是因为监管层还没有确定一个具体的“规则”———既可以鼓励一些创新活跃地区积极创新,又可以平衡创新欠发达地区的利益。
    “若某些地区获得审批权限下放的资格,其他(创新欠发达)地区必然也会提出相同的要求,如何平衡各方的需求,也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难题。”上述深圳银监局人士告诉记者。
    相关统计显示,2004年以来,深圳银行业机构每年推出的金融创新业务呈迅速增加的趋势,2004年深圳中资银行机构推出的创新业务有20多项,2005年就达到了50多项。今年在全面开放的竞争压力下,深圳的中资银行更是加大了业务创新的频率。
    据悉,除深圳外,上海、广州、武汉、天津等地区也提出了设立金融创新区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