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13日宣布,其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已与美国丹文能源公司就深水区块64/18、53/30合同区签订了两个产品分成合同。
    64/18区块位于南海西部海域的琼东南盆地,面积约7712平方公里;53/30区块位于同一海域的珠江口盆地,面积为6313平方公里。 两个区块的水深均在300米-2000米之间。
    根据合同规定,上述两个合同区块的勘探期均为8年。在勘探期内,丹文公司将在64/18、53/30两个合同区进行二维地震数据采集,并钻探预探井。
    在勘探期内,丹文公司将承担100%的勘探费用。中海油将有权参与合同区内所有商业油气发现最多51%的权益。
    2005年12月,中海油与丹文公司曾就另一深水区块42/05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截至目前,中海油已与外国合作伙伴就10个深水区块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或协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