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加入WTO之前,外资银行知道“中国金融大院”很大很大,却只能隔着高墙并贴着门缝去摸“象”,几乎没有任何商业合作的谈判,仅有少数非盈利性国际金融机构探路。
■外资银行挤进“中国金融大院”的故事在2004年底突然没了悬念,不到3年工夫,中国五大银行的前四大都引进了外资合作伙伴,高墙似乎要坍塌。
■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外资在“中国金融大院”却未能势如破竹,只是痛并快乐着。
1996年~2001年 瞎子摸象
犹如一道分水岭。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首度与光大银行合资,外资机构通过参股方式进入国内银行似成通路。之后,又有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入股上海银行,2001年亚洲发展银行(ADB)入股南京市商业银行。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尚无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外资的进入仍然采用行政特批方式。
“知道市场巨大,但是没有人知道漏洞有多大。”这是当时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的认知写照。所以这个时期没有任何商业合作的谈判,仅有少数非盈利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在探路,属于外资入股的象征性意义阶段。
到2001年,第一家跨国商业银行入股中国大陆商业银行的案例出现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以8%入股上海银行。汇丰是在全球广泛开展业务的两家跨国银行之一,以“The World’s local Bank”(世界性本地银行)的口号著称于世。但是,这次交易无论从涉及的金额还是比例来讲都太小,并不能给上海银行带来多么深刻的影响。在此阶段,多数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仍持明显的观望态度。
实际上,外资出于战略考虑,入资中国商业银行都会要求拥有控股权和“话事权”。同时,对低于15%以下的股权并购不太感兴趣。如汇丰在其他国家扩张的案例就显示,其扩张后竟能控股高达60%的比例。然而,中国政府当时的严格限制,使双方在此问题上分歧很大,难以达成共识。彼时,中国的商业银行与国际机构刚开始在更具体的层面相识相知,外资银行只能在谨慎和期待中彷徨。
迄今为止,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一直在实施“分行导向政策”,即鼓励外国银行以分行形式进入中国。相比起独立法人的外资子行模式,非独立法人的分行模式给东道国带来的风险更小些,因为外资银行母行将更多地承担风险管理的职责。中国境内现有的外资法人银行大多是在1980年代批准设立的,自1997年以后,中国没有再批准新设外资法人银行。截至2006年6月底,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了183家外国银行分行(下设支行52家),14家外资法人机构(下设支行和附属机构17家)。外国银行分行及其下设支行占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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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
加入WTO前中国银行业开放历程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经批准进入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序幕。
1982年:中国开始引进外资金融营业性机构的试点,当年批准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南洋商业银行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外资商业银行。
1985年:厦门、珠海、汕头和海南4个经济特区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同年11月,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外汇调剂中心试运行。
1992年: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
1995年: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城市增加到24个。
1996年10月:亚洲开发银行出资约1900万美元购买光大银行3.29%的股权,这是我国银行业首次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
1996年:央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6、1997年:外资银行在中国开设的分行分别达到131家和142家,代表处高达527家和543家。
1999年9月: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向上海银行提供2200万美元股本投资,占上海银行扩股后股本的5%,这是外资首次投资中国城市商业银行。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WTO,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在金融服务业之中,银行业的开放承诺最为彻底。
2001年~2006年 挤进“中国金融大院”
一切在2001年发生了改变。因为,中国加入了WTO,定下了银行业开放的时间表:
从2002年到2007年为5年过渡期;2007年以后,外资银行原则上即可享受与内资同样的待遇。
不过专业人士都明白,将来外资银行银行网点扩张的步伐可能还会受到国内监管机构的限制。所以,通过入股获得国内的网络,成为一条挤进银行业“中国大院”的特殊通道。
香港军团捷足先登
2003年1月,经过一年多的谈判,花旗集团(下称花旗)正式入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称浦发行)5%。合作首先从信用卡业务开始,并约定至2008年,花旗有权将股份增持至24.9%。花旗成为第一家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股国内银行的外资银行。
此次交易点燃了外资银行的中国欲望。花旗和浦发的业务合作模式,也激起了对中国寄予厚望的外资银行进行竞争。随后,外资入股的交易案不断,而最初推出潮势者,当属香港军团。
2004年1月,香港恒生银行入股兴业银行。此时的外资银行,已不再是简单的财务投资者角色,而是在业务上与中国方面开始了纵深合作。
对于恒生、渣打等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的银行而言,其长期发展战略几乎注定要落在中国大陆。香港的银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导致多数本地银行贷款业务不同程度出现负增长。而与之大相径庭,当时中国大陆银行的贷款投放基本是在以20%~30%的速度增长,有的银行甚至达到了40%~50%。由于文化同宗,对中国的消费习惯比较熟悉,香港的银行进军内地只是时间问题。与汇丰的锐意进取相比,在国内市场物色对象已久的渣打银行则略逊一筹,至今只是与渤海银行签订了入股19.9%的框架性协议。此外,渣打与光大还在继续探讨合作的可能,前后已逾一年。
国外银行后来居上
2004年新桥控股深发展,注定要成为外资入股新阶段的标志性事件。这是外资首次控股中国的商业银行,而且还是控股一家上市的全国股份制银行。此外,国际金融公司(IFC)、新加坡淡马锡投资有限公司还以微小比例入股民生银行、IFC联合加拿大丰业银行入股西安商业银行(25%)。至此,已经获得审批入资银行入股的中国银行已达到9家。
早在2003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首次召开“在华外资银行负责人会议”时,主席刘明康曾经表示,将鼓励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或股权投资者参股中资银行。此后在多个场合,刘明康均表示,监管部门在银行监管和风险控制过程中,已认识到引入外国资本对改善中资银行资本状况、提高中资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可起到积极作用。
2003年12月,银监会出台《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外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能达到或超过25%,否则按外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这个办法的出台,突破了以往个案报请国务院审批的方式,使得外资入股的规则更加透明和制度化,对单个外资入股的比例由15%上调至20%,体现了监管当局的自我超越气度。然而,真正的自我超越不可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但即使在2003年底政策面已明显加速开放之际,市场本身仍普遍对国有银行上市以及引进大型外资银行的战略投资不看好,不少人甚至强烈反对。然而,历史就在这里出现了翻转——外资银行开始挺进中国的国有大型银行。
2004年,国家终于启动了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战车”:决定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为其补充资本金。从此,国有银行改革进入总攻阶段。在“中国大院”高墙外徘徊已久的外资银行,也开始酝酿蜂拥而入之势。
2004年8月6日,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持有77.75亿股,投资总金额144.61亿元。
2005年6月17日,美国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建行,以25亿美元从汇金公司手中购入建行9.1%的股份;7月1日,建行和淡马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的最终协议。
2005年10月17日,中国银行先后与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瑞士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四家战略投资者签订了战略合作与投资协议,四家机构共投资67.75亿美元,合计占21.85%的股份。
2004年10月,工行开始着手战略引资工作,在历经15个月的艰辛谈判之后,终于在2006年1月27日与高盛集团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高盛集团出资37.8亿美元购买工行近10%的股份。
2005年,尽管有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涉诉,又遇花旗银行总部最终对参股建行不予首肯,美国银行仍未动摇,仅用两个半月时间便完成了入股中国建设银行19.9%的全部工作。
从2004年初到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用3年的时间走过了其他国家10多年的路程,另有非官方数据显示,外资银行资产在中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占比已超过10%。虽然海外一直认为,入股中国银行业有不小的风险,但英国《金融时报》却认为,“风险看起来至少与吸引力一样大”。而事态接下来的发展将证明,这个吸引力无疑决不止于上市三年外资银行能将股权转手后所得到的那点增值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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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
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开放历程
2001年11月28日:国际金融公司决定以每股1.21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资2.19亿元人民币,购买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1.81亿股,合15%的股权。这是加入WTO以后首家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
2001年12月29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以5.18亿元人民币收购上海银行8%的股权,同时香港的上海商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分别收购该行2%和3%的股份。加上此前国际金融公司收购的5%,上海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占比高达18%。
2002年7月15日:中银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共发行约23亿股,集资总额195亿港元,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
2002年6月:央行批准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四家银行在上海和深圳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2003年1月2日:花旗集团投资近6亿元人民币首期取得浦东发展银行5%的股份,并约定将来获得批准后将继续增持浦东发展银行股份至19.9%。
2003年6月:银监会发布《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8月25日:银监会首次召开“在华外资银行负责人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将鼓励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或股权投资者参股中资银行。
2003年9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5亿美元金融债券,这是国内由金融机构发行的第一只境内外币债券。
2003年11月18日:央行宣布为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提供清算安排,稍后授权中银(香港)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2003年12月1日: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四个城市,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3个,并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