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组织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自来水价格听证会。会上,听证代表们对于提价的态度可说是“涨”声一片,28名听证代表中,除1人未到会外,26人同意合理提高水价,仅1人持反对意见。
“适当调价符合有关原则”
长沙现有污水处理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是2002年7月1日起实行的。 目前长沙城区面积已扩大到200多平方公里,城市供水设施相应增加,增大了供水企业的基础成本。加上电价、油价的上调,运行成本不断增加。同时,按相关要求,到2010年长沙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08年日污水处理能力要从目前的32万吨上升到98万吨左右。
按照这个决策,市区从2008年开始,污水处理及管网维护所需费用将达2亿多元,而新建五座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资金将达36.3亿元。据悉,2006年到2008年,长沙市每年需要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7.30亿元,污水处理运行费用1.1亿元左右,按目前0.4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年征收污水处理费仅1亿元。巨大的资金投入,除主要靠政府外,通过开征和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予以筹措成为可能。
听证代表们表示,长沙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处于中下水平。水也是商品,适当调整水价,符合“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基本原则。
水费拟分段分类调高
根据市物价局提交的初审意见,长沙污水处理费、自来水价格拟按照分段和分类调整的办法进行。
自来水价分段调整。2007年7月1日前,平均水价上调0.20元/吨,2007年7月1日以后平均水价上调0.25元/吨(含此前的0.20元/吨)。市物价局负责人解释,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成本变化因素,因为2007年7月1日后将新增污泥脱水处理费和二水厂南迁新增折旧费,防止了向所有收费对象多收或预收费现象的发生。
污水处理费分类调整。考虑到用水对象对水污染的程度不同,根据轻重有别的原则,污水处理费总体上平均上调0.40元/吨,其中居民和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只上调0.30元/吨,工业污水上调0.40元/吨,经营服务污水处理费则上调0.90元/吨,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上调1.60元/吨。
此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的上调,势必对城市低保户家庭有一定影响。水费上调,他们仍然享受免收4吨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优惠政策。
新方案实施前不得乱涨价
27名代表对水价拟调整方案提出了数十条建议,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将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归纳、吸纳,最终形成长沙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省物价局批准。公告后予以实施。
在正式公告实施之前,任何单位都不允许擅自抬高水价,市民如发现违规涨价行为可以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记者黄清安 实习生 唐娴 谈言)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