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张家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12月9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
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高管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
。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送股对价部分原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出0.5股股份,送出股份数量为3,
717,900股。 ”现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股股东送股,送出股份数量为6,134,535股,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825股股份。”综合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定向转增股
本的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水平由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
1.703股”调整至“每10股获送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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