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合法权益,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S 北海港非流通股股东 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抵债等组合运作方案的技术可行 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抵债和股权转让等相关文件,并 在适当时候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