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浙广厦(60005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今日出炉。公司拟将股改与定向发行股份购买优质资产、豁免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相结合。通过定向发行股份购买优质资产,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结构,早日改变公司目前亏损状况作为股改对价。
    广厦控股本次以每股4.05元的价格认购S浙广厦定向发行股份33705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41.07%。增发若完成,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浙广厦43339.6471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52.84%,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S浙广厦以发行股份的募资购买广厦控股所持有的杭州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35%股权。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截至2006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通和置业100%的股权和南京投资35%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净值为107668.56万元(扣除通和置业10月12日支付的通和投资10%股权转让款230万后为107438.56万元)和32299.99万元(本次购买的股权值按照1:0.9的比例折扣后为29069.99万元)。
    S浙广厦表示,公司的股改方案与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豁免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方案互为前提,捆绑进行,需经浙江广厦股东大会、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才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
    执行对价安排后,广厦控股持股数33705万股,占总股本的41.07%。而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与方案执行后所持股份数量相同,但持股比例有所下降,其中广厦建设持股8642.45万股,占10.53%;泰恒投资持股3260.25万股,占3.97%;万福建材持股1875.29万股,占2.29%;股权中心持股1579.02万股,占1.92%;其他非流通股持股7453.55,占9.08%。
    对于定向发行股份购买优质资产状况及对公司的影响,S广厦称,本次股改暨定向发行方案完成后其将获得大量位于苏浙沪地区的优质的房地产经营性资产,房地产业务的规模和收入大幅提高,主业更加突出,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