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该省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90%,实现农民工工资当期“零拖欠”。吉林省各级政府实现了年初签订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年终考核目标责任状。
据介绍,今年初,吉林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提出了劳动保障工作管理责任目标,要求各地采取综合措施使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并把这一指标列入政府年终考核体系。
各级政府从拖欠工资问题的源头抓起,针对农民工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现状,采取了规定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及安全生产许可,拒不改正者,可取消其建筑资质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率。在具体运作中,各级政府劳动部门还深入到相关工地等场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和用工方的合同意识。此外,各级劳动部门还与工商、税务、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年审时,将劳动合同作为审查要件,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予年审、不提供票证,对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加大治理当期拖欠问题,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拖欠的同时,吉林省还加大了对历年陈欠农民工工资清缴力度。截至目前,共清理陈欠工资近三千万元。(记者 梁国栋)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