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将分别放假七天。
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3日放假,共三天。 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辩论话题:“黄金周”制度还有必要保留吗? |
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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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正方:有必要,黄金周制度应该保留,但放假时间、放假方式可以作适当调整,没必要全国统一。“可以分地区、轮休,这样就能够避免现在黄金周所出现的到处都是人的拥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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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没有必要保留了,人为的把人们的消费集中在一个有限的时间里,需要一定的基础来应对这种大规模的人员流量,但我国现在的服务是远远跟不上的,从而大大降低了黄金周的生活质量、旅游质量和休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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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