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600080)就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嘉森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公告称,2006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西安市中院有关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是:以金花股份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428.12万股股权予以转让,转让款599.30万元代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归还借款;金花大酒店及金花股份应于2006年12月30日前全额偿还借款本息;对金花大酒店未履行的债务,金花股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