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600019.SH)于今天正式推出《宝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下称“计划”)。宝钢是国资委、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后较早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之一。
与此前其他A股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所不同,该计划是横向对标境内外优秀企业,追求优于同业的业绩表现,在授予、解锁、自筹资金等环节多重约束下,授予适量限制性股票。
鉴于钢铁行业自身的特点,宝钢股份选取了境内外对标企业,将公司每年的业绩指标与对标企业进行横向对比,过滤掉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因素,突出对激励对象贡献的衡量。以期望更好地反映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激励对象的努力程度和贡献大小,实现有效激励。
在对标具体选择上,宝钢准备从境内外可比的优秀钢铁企业中分别选择不少于5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并在业绩考核目标中对境内和境外对标企业赋予各50%的同等权重。
业内人士指出,宝钢此举很明显,就是想充分体现其立足国内平台、超越国际同行的战略定位。不过,对于其激励对象的公司高管来说,该举措无疑具有相当的挑战性。
在具体的股权授予条件方面,计划是以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除以净资产)为业绩指标,在超越境内外优秀同行的前提下方可授予激励对象适量限制性股票。
在解锁条件方面,计划也进行了严格的要求,每期计划是设置了两年的锁定期和三年的解锁期。同时,为促使激励对象关注长期市值表现,该股权激励计划以公司市值是否提升作为股票解锁的条件。每期计划的市值考核期公司总市值必须达到或超过该期计划业绩年度的公司总市值方可按规定解锁。
需要指出的是,该股权激励计划在适度激励的同时也采取了较强的约束性。激励对象获得股票的多寡是由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双重考核的最终结果而定;同时规定,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总薪酬(含股权激励收益)的一定比例,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额度比例上限为30%。
此外,激励计划还设置了自筹资金参与锁定的规定,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按50%的比例自筹资金参与计划,一并锁定和解锁。两年锁定期满后,需根据市值考核情况来决定解锁与否,以及解锁的进度和比例。同时,在一个计划框架下,根据业绩目标完成情况3年内分3期授予,按期锁定,分批解锁。
昨日,宝钢股份报收于7.68元,微涨0.39%。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