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9日上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作现场新闻发布。 中国网对此进行了现场直播。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说,当前国内外的洗钱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
第一,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第二,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的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政府严厉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
第三,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第四,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第五,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六,利用进出口的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第七,利用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洗钱。为达到把“黑钱”“洗白”的目的,有些不法分子使用支票存入资金,然后将其作为证券期货市场内受获得资金转移,有的买入股票后,将股东账户和其中的股票转托到其他的证券公司,然后将股票卖掉,提取现金。
作为公民如何来防范洗钱犯罪?她说,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认清洗钱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然后加以防范。洗钱犯罪对老百姓个人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是间接的,它主要是对社会带来以下四重危害:危害经济体系的稳定,造成经济扭曲和经济秩序的混乱。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每年的非法清洗“黑钱”金额甚至超过了政府的预算,导致政府对经济发展的预测错误,而且政府的经济政策容易因为这个引起失误。此外,洗钱者选择反洗钱体制薄弱的国家的某一个行业进行投资,其目的就是为了掩饰资金的非法性质和来源,一旦达到了目的,就会迅速地把资金撤回,巨额资金的输出和转入不仅导致了这些行业的动荡,而且会为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这是第一个危害。
第二个危害,洗钱为其他严重犯罪活动“输血”,帮助犯罪分子实现对非法所得的合法占有,洗钱犯罪日益成为贩毒、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诈骗、涉税等犯罪活动的伴生物,犯罪分子通过各种犯罪活动获取非法收益,然后又利用这些黑钱进行更多、更进一步的犯罪活动。
第三个危害,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而且损害了金融体系的信誉。许多黑钱是通过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清洗的,由于被清洗的黑钱都是大笔的转入和转出,长期如此就可能导致银行合法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业务的开展;而且洗钱活动会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信誉,从而对金融机构自身发展和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危害。
第四个危害,洗钱会导致资金外流,影响国家的外汇储备和税收。所谓资金的外流,就是特指违法违规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资金外流通常都伴随着国有财产化公为私,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以及走私、逃税、骗取国家外汇各种犯罪活动,进而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和外汇的流失,影响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在特定的条件下,甚至会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
她说,老百姓要特别提高反洗钱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树立反洗钱的意识。此外,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将一些身份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胡永平)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