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项目收取年度考核密封袋费、档案袋费、调资表格工本费……截至12月8日,广西首次开展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75件,查出违法收费金额达512.55万元。这是记者12月18日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从今年11月1日起,广西开展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在对273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着自立项目等7类价格违法行为。例如,一些单位自立项目收取工资介绍信工本费、计算机考试试卷费、在职公务员考试费、医保网络维护费、失业保险手册年审费等;个别县继续收取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就业证工本费、招用工手续费、档案管理费和求职登记费等。另外,个别县还扩大范围收取不属于流动人员调动的代办区内人员调动费,对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除收取评审费外还重复收取推荐、审核和鉴定费。
还有的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正常公务交由所属单位或中介组织进行有偿服务,如:某县人事局将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正常调动,交由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办理,并收取人才调动费(区际人才流动服务费);一些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强制性培训工作,未按规定报经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审批,主要项目有公务员培训收费、中国—东盟知识培训费等。还有的地方提高标准收取评审表工本费、聘书工本费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费等。
收费发票填写不规范也是检查中发现的一大问题,如个别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费开票时不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收费票据上的内容填写,随意更改、简写收费项目,有的发票金额、数量、标准不规范,有的甚至不写收费项目等。
据介绍,通过检查发现,上述问题的存在,除了有财政拨款少、办公经费不足,一些单位不得不通过“收费”来解决的原因外,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产生乱收费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有就是法制观念淡薄、收费政策不明确及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也是产生乱收费的主要原因。(记者肖世艳)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