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下称“工行高新支行”)、杭州三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三和置业”)签订的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截至2006年12月5日,三和置业已提前将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和利 息849.33万元全部结清归还,公司近日与三和置业签订还款确认书,终止上述委 托贷款借款合同并解除对公司的相关抵押及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