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原公司股东湖北中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中兴实业)将其持有公司的6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分别转 让给武汉市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服务公司)及深圳市银轮蒲圻起重 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机械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中兴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服务公司持有公司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62%;机械公司持有公司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