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相当一部分国有资本持有的股份将依旧不参与流通。 《指导意见》给出的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第一项基本原则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要求国有资本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按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国有经济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7大行业。这7大行业均有企业上市。从上市公司结构看,7大行业合计权重将是较高的。
我国的金融保险业并不归口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但实际上,负责金融保险业管理的政府部门,也会要求国有资本保持控股地位。因此,针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上市公司而言,即使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有资本也会保持51%以上的持股比例。
从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看,有关部门将抓紧研究确定具体的行业和领域,出台相应的产业和企业目录。届时,更为具体的需要国有资本相对和绝对控股的规章,将直接摆在我们面前。站在资本市场的角度看,这与以往绝大部分流通股都实际参与流通,是不一样的。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与境外资本市场的根本区别。因此,未来几年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后,股票的换手率将大为降低。这是制订投资策略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步伐有望加快,整体上市将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之一是:“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指导意见》推出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要“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大型企业都要逐步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因此,未来几年必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这将为资本市场提供国有控股企业的上市资源。《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这样,新老上市公司的整体上市将比翼齐飞,从而大大降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目前,中央企业实现整体上市的,仅中国交通建设(1800.HK)1家。这种格局必然要改变。此外,老上市公司的整体上市,也将增加市场的题材。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将会增多。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主要目标包括:到2010年,中央企业将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这要比当前的161家少得多。目前,由中央企业间接控股的企业多达数百家。随着未来几年中央企业的调整和重组,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会变更。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上市公司,如果存在同业竞争,就有整合的必要,这也会给市场带来活力。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