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万宁
    SST光明(000587)今日公告,12月15日,公司两名法人股东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85%)与伊春天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57%)共同向公司提议将大股东的以资抵债方案提交将于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SST光明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原本只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拟提交表决的方案分为两部分,一是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以资抵债议案,抵债金额为19376.11万元,二是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以资抵债议案,抵偿金额为9796.55万元。
    不过,对于上述方案,公司副董事长兰海林和董事于宁持反对意见,认为大股东应以现金偿还。不仅如此,平安证券在针对第二个抵债方案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指出,“抵债的注册商标的评估方法选择欠适当、交易价格欠公平”,而且拟抵债的部分资产缺少权属证明,存在无法确权及过户的风险,拟抵债的资产盈利能力不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权利瑕疵、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关。
    针对平安证券所述的“注册商标的评估方法选择欠适当、交易价格欠公平”,SST光明今日公告显示,公司聘请了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