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丽星邮轮(0678)公布已于周一(18日)与DnB NOR Bank ASA(作为代理人)、Commerzbank Aktiengesellschaft、DnB NOR Bank ASA及Aseambankers Malaysia Berhad(作为委托牵头安排)以及Commerzbank Aktiegesellschaft、DnB NOR Bank ASA及Maybank International (L) Ltd﹒(作为贷款人)订立融资协议。 该等融资包括有期贷款融资及循环信贷融资合共最高达7﹒5亿美元。 融资协议载有大股东林氏家族的特定履约责任,要求林氏家族需实益拥有公司权益最少51%。(cc)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