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廷杰认为,在中国3G上马,《电信法》出台后,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电信业的兴趣会进一步高涨,届时中国几大运营商可以战略性地引入投资者,以分担3G建设的风险,引入国际化和3G运营的经验,这一战略思考的空间将一直存在。
中国电信业入世过渡期将在今年年底结束,这意味着2007年中国电信市场将直面国外巨头竞争。
许多海外电信巨头如沃达丰、新加坡电信、AT&T等曾表示,希望能够入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基础电信运营商,介入运营。
“基础电信业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涉及国家安全和通信主权的领域。”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吕廷杰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国家需要进行战略性的考虑,发展在监管下的有限竞争。
吕廷杰认为,正因为基础电信业控制严格,垄断程度高,海外战略投资者的兴趣才高涨。
信产部相关专家表示,事实上,基础电信业务由于投资巨大,回报也不明确,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外投资者选择在中国增值电信业务上有所作为。
按照现行规定和相关法规,我国对增值电信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对外商投资的电信企业,要求外方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以前的电信业像轨道交通,网络和业务不能分离,在电信业向多媒体方向发展后,需要大量的业务支撑网络的运营,这给海外投资者带来很多机会。
步步为营的开放政策,令美国AT&T、韩国SK、高通等大牌运营商、制造商纷纷参与到中国电信业的建设之中。
根据信息产业部资料显示,加入WTO五年来,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利用外资成效显著,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在基础电信领域,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已在境外上市,募集境外资金近300亿美元。
尽管已经放宽了外资进入电信增值业务的限制,但是在基础电信领域,我国仍然采用比较严格的限制。根据我国对WTO的承诺,2006年底,外商可以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等在国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持股比例最多不得超过49%。
基础电信业务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的市话和长途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因特网数据业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业务等,在国家经济中具有战略性地位。我国的基础电信业为国家所控股。
不过,目前外资更多的是通过投资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到我国基础电信业务,比如沃达丰就购有中国移动的股票,而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股东中也有外资的身影。今年6月,韩国SK购买10亿美元中国联通2009年到期可转换债券,借此参与到联通的CDMA和国际漫游业务的运营。
五年间,外资试图分享进步成果,却大多无功而返。迄今,只有韩国的SK电讯历经波折,曲线入股中国联通;西班牙电讯希望增持中国网通股份,但前途不定;几家国外运营商希望成为中国电信的战略投资者,但谈判尚处于浅层。
吕廷杰认为,在中国3G上马,《电信法》出台后,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电信业的兴趣会进一步高涨,届时中国几大运营商可以战略性地引入投资者,以分担3G建设的风险,引入国际化和3G运营的经验,这一战略思考的空间将一直存在。(孙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