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表示对开放人民币业务不会增加反洗钱难度
外资行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
记者李强
晨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19日表示,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以后,同样接受中国监管当局的监管,同样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 包括客户真实身份、客户资料和交易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这些外资银行都同样要履行。
有人提出,随着中国公民可以到外资银行自由,就意味着洗钱的渠道会增加,犯罪分子可以直接到外资银行去存钱,达到他们藏匿黑钱的目的。对此,蔡忆莲表示,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并不会对监管当局监督洗钱活动增加难度。“如果以外资银行作为洗黑钱的渠道,将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反映出来。”她说。
蔡忆莲表示,外资银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是中国监管的新课题,通过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应该可以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
据悉,自明年元旦起施行的《反洗钱法》,将给反洗钱行政部门一项权利,即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
[6种反洗钱手法]
■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如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地下钱庄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
■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
■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