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司在我行的债务6109.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52189177.64元(其中表内利息2678789.70元、表外利息49510387.94元),现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此次债权转让对公司目前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