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牛洪军
    武汉石油(000668)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104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仍持有724.7494万股。
    日前,公司获悉国务院国资委于12月5日下达《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委同意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所持公司1764.7498万股国有股中的1040万股转让给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724.7494万股,占总股本的4.9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