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9日经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查询、了解,S 兰 光控股股东
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1亿元已逾期
及欠息,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兰光经发公
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2006年9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兰光经发公司及
兰光集团公司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兰光经发公司及兰光集团公司其他可供执行
的财产(合计以21,512万元人民币为限)。
    据查询,兰光经发公司所持有的公司8110万股,占总股本50.37%的股权及兰
光经发公司及兰光集团公司所拥有其他控、参股企业的股权及资产目前仍被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锁定、查封和轮封。
    此事件对公司的重组将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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