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600677)董事会与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之间有关股东大会的纷争继续升级。在大打口水战的同时,航天通信董事会又将大股东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航天科工不具有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自行召集权,并请求判决大股东今年12月7日发出的《关于召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无效。
航天通信公告称,1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已经作出了于2007年1月7日召开航天通信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11月18日公告了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且该董事会决议及通知合法有效。但是,航天科工无视董事会合法有效的决议,于12月8日发布公告称于12月23日自行召开航天通信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航天科工的行为实质上是未经任何法定程序而直接否决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航天通信表示,公司已就航天科工上述行为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于12月19日立案受理,并当日签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航天通信介绍,公司在起诉状中主张:公司董事会拥有《公司法》、《航天通信公司章程》赋予的股东大会召集权。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航天科工的提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召开以及公告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航天科工的行为完全无视事实,在其授权的董事参加董事会议并进行有效表决的情况下,试图否定公司董事会的合法权利,否决董事会决议,从而达到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操纵上市公司的目的。因此,请求判决航天科工不具有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自行召集权,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在起诉状中还主张:判决航天科工12月7日发出的《关于召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无效,从而保证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能够按期、合法的举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透露,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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